昨晚在清華姐妹的小組裏的分享中,一位姐妹講到她不在乎世間物質的東西,只要從神而來的平安,所以她不會為物質的東西求。我對她有些疑問,一方面是我們有不能掌握的事情,另一方面我們有我們的希望和訴求,此外我們還有我們的舊人的影響使我們不能按照聖靈而行。她的解釋是她完全捨棄自己,以神的希望和旨意爲自己的希望和訴求,同時她相信神會并已經給了她所需一切,她以此為滿足,也相信即使有不好的事情發生,神會賜她力量面對,她只是求神賜給她力量和平安,最終的目標是神的榮耀。
我不認同她對求的態度,主禱文中有教導我們為日用的飲食而求,耶穌也在地上醫病趕鬼喂飽五千人,舊約中亞伯拉罕為索多瑪求,大衛在詩篇中也有許多向神的懇求,有現實的也有屬靈的。我認爲向神求乃是把自己的需要和想法向神傾訴,傾訴的過程中,神也許會給我應許的確信,也許會改變我的所求所想,但這個求最終仍然是願神的旨意成立。
可是,從這位姐妹的分享中,我看到了她對神更完全地交托和信任,我也曾經如此,我曾經覺得我不需要爲自己求什麽,因爲我把自己放在神的手中,只願神的旨意成立,我只爲別人求,這樣的想法曾經被師母稱爲“你好驕傲啊”。我也曾經相信神會照看我的家人和孩子,也不為他們擔心或憂慮。但是當我有更多的憐憫和愛的時候,我開始不能放下我的家人和孩子們了,我擔心他們出什麽事,我不願他們經歷傷心和痛苦,這也讓我在這些事情發生的時候沒有了平安。對比這位姐妹,我看到我對神的交托、信心和信靠還是不夠,或者減少了。因爲我還有我想要的,我就會擔心神不給我,在這些事上,我沒有以神的心意為我的心意,或者我堅持自己的心意,擔心神的心意與我不同,這樣的擔心也是我對神的愛和良善的信心不足,神真的是良善的話,一切的苦難都有祂的美意,我相信嗎?我願意嗎?我以神的榮耀為我的追求嗎?求主赦免我的小信、我不完全的交托,不完全的信靠,甚至我以我的孩子和家人為偶像。我要時時刻刻操練像在COCM時全然的交托和依靠。願神的旨意成立,願神的名得榮耀。
我學習到的另一件事是這位姐妹心心念念在神那裏,她並不擔心自己説話或做事是否錯了,如果錯了,聖靈會提醒她。我也曾有類似的想法,很多時候沒有什麽對錯的選擇,只要在神面前順服和仰望,神就會帶領。但是進來我變得謹慎許多,擔心説錯話,做錯事,擔心自己的老我又發作了。這讓我意識到我的心只要在神那裏,願意做討神喜悅的事,就不需要擔心了。眼目要在神那裏,不是在事情或人的反應上。
最後討論到如何知道自己做的是否合神心意,這位姐妹的回答是一方面看自己是否有平安,另一方面看所結的果子。如果錯了,聖靈會指正,雖然魔鬼是控告者,會控告,但是魔鬼控告的結果是自責不能走出來,而聖靈的指正是喜樂和轉離罪。看來,我被魔鬼控告了不少。
總之,要有真正全然交托與神的心志,也祈求從神那裏來的力量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