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真理堂的时候,师母常常强调我们要去遵行神的旨意,常常用马太福音7章21节“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来警戒我们要遵行天父的旨意。同时又讲到凡听见耶稣的话就去行的就像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风吹雨打都不怕。这些都强调我们的行为。听多了反而有抗拒感,好像我们是靠行为称义一样。
但是近来我体会到人还是有人的责任的。今天听了英文堂的信息,其中一个问题是既然神知道人心,知道哪里住着以色列人,为什么还要在出埃及的最后一灾的时候要以色列人用羊羔的血涂抹门楣? 这就是神给人的责任。这也解释了耶稣说最后审判的时候神要按照人的行为来reward各人。我曾疑惑神既然知道我们的心,为什么还要用行为审判?我们的行为是不可能完全的。我如今的理解是我们的信心应该会有行为产生的,是由信心到意志再到行为的。从信心到行为是人的责任。就好像在ramblewild玩时要从40尺高的平台跳下,虽然理智上知道跳下去是安全的,但是松松的绳子让我的感觉上觉得不安全,最后能跳下去是我的由理智或信心而产生的行为,否则我单单理智上相信却不跳下去有什么用?所以人的责任还是很重要的。
但是行使人的责任也挺难的。 最近也经历和思想人的软弱,有些事情明明知道是错的,不讨神喜悦的,但是一方面享受罪中之乐,一方面窃以为放任一下再悔改也不迟。这是多么得罪神!我也因此想到,许多的基督徒觉得做基督徒很难,许多事情不能去做,好像被条条框框管着。也许有人会对在后的要在前有意见,为什么我在前失去那么多享乐受了那么多的苦,却要落在后来者之后。主要原因是我们的心仍然以地上的享乐/罪为乐,或不看重神所要我们做的。简单的例子是主日早晨要去教会敬拜而不能出去玩甚至不能睡懒觉。有些人觉得苦。但是如果我认识我的神,我的心渴望敬拜神,那么玩或懒觉就是过眼烟云了。所以人有软弱,而人的软弱也是信心的软弱,克服这种软弱的方法一方面是从神那里得到确信,另一方面是用意志力行使人的责任。记得神的灵光照充满我的时候,我觉得地上的任何事都不吸引我,行神所喜悦的是轻而易举的事,那时对神的信心爆棚,行使人的责任好容易,如今在罪和享乐的试探下,却要很努力的行使人的责任。可见信心不足时,意志力补足,但单单靠意志力是不能持久的,信心的操练是正解。求神帮助我能单单以神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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