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4, 2017

跟从耶稣和敬畏神

摘自某处:

我们若不接受成为门徒是很激进的事实,就无法完全明白成为基督门徒的意义。一切都扎根于此:基督在门徒生命的各个领域中皆拥有绝对的主权。在《作单纯的门徒:叛逆世界中的激进基督教》一书中,李尔·甘普写到:拿撒勒人耶稣总是要求门徒跟从衪——不只是接受衪,不单单是相信衪,不仅仅是敬拜祂,而是跟从祂:要么跟从基督,要么不跟从祂。在这个信仰中,无论是在哪个领域,无论是在哪件事情或哪个策略上,我们都不可将基督的主权排除在外。我们可以让衪作万主之主,或拒绝衪作任何领域的主。

 

跟从耶稣首先不是一顼任务,而是一份热情。它根植于对神的热情。成为门徒所关乎的是一种热情,我们一定要寻回对神的这种热情!有人曾说:基督教作为一种热情开始于巴勒斯坦;传至希腊,就成了一种哲学;传至罗马,就成为了一种习俗;传至欧洲,就变为了一种文化;然后到了美国,就变成了一种事业。

 

这种热情正是促进灵命倍增的动力之所在。早期教会明白了,成为门徒首先不是一项任务,而是一份热情;那时,他们的生命中流露出某样动人的东西,某样震撼人心的东西,某样鲜活的东西。对于早期教会,跟从耶稣是一切的核心。今天我们所需要的,就是重获这种热情和定位,然后出去改变世界。


你是什么人,就会带出什么人

 

基督的门徒必须做出选择:是让世界主导他的人生,还是让神的话语主导他的人生。章伯斯十分巧妙地说道:衡量属灵生命的标准不是狂热,而是顺服。顺服始终先于工作。

 

作激进门徒的呼召,首先是一个要爱神且住在祂里面的呼召。我们惟有在爱中顺从神,才能获得神的资源和能力,然后靠着圣灵成就神的旨意,使神得荣耀。作激进门徒所关乎的,是完全顺从。这就是圣经中的策略:为着改变世界这个使命,一心一意服从一位主人!早期的门徒们理解这一点,对他们而言,成为门徒首先是个人与耶稣的关系,即将衪当作他们起初的爱以及生命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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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有同感,其实这种热情不是源于我们自己,乃是圣灵在我们心中的感动。这种顺服也不是源于我们头脑中的知识,乃是对神的全能和完全智慧的敬畏。


另一处摘引:


基督徒:“他们像法官面前的罪犯,浑身发抖,好像真心悔改,实际上只是怕刑罚,而不是痛恨罪恶本身。”

 

这话既正确又重要,如果保证不被揭发不被逮住不被处罚,人会主动积极乐意地纵欲、欺骗、贪污、舞弊等。这不是侮蔑人,而是事实,是主张人性本善者不肯面对的事实。真正神的儿女,就算没有地狱的处罚(当然有),也不想犯罪;就算没有天堂的赏赐(当然有),也喜欢行善。对他而言,犯罪离开神,就像地狱;信靠顺服神,就像天堂。这不是一蹴可及的,这是信靠顺服神的天路客,必然必经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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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深有同感,我唯一渴望的是与那位完全圣洁的荣耀的神在一起,这种渴望让我痛恨罪,神所在的地方就是天堂,没有神的地方就是地狱。而神的伟大,圣洁与我的渺小,污秽让我敬畏这位神,然而神的慈爱与怜悯让我又勇敢地来到祂面前亲近和敬拜祂,主耶稣的宝血更是我的依靠,感谢赞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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