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4, 2022

《與神同在》勞倫斯 1-- 愛神、不自責、制慾、意志力

 

他的心却是这样想的:“我并不是要做一个神职人员,而是因为要爱神才进修道院的;我一切的 努力,也都只是为着神。不管我灭亡1也好,得救也好,我只要常常单纯地爱神,我至少能够得著 这一些(爱神)的好处,到了死的时候,我就已尽我的一切爱他了。”

他與今天的信徒不同在於,他並不糾結在他是否能夠得救,而是只要單純地愛神,他人生的目標是到死的時候已盡他的一切愛神。

如果他在什么事情上有不尽责之处,他就一面向神认罪,一面对神说:“主啊!只要祢稍一离开 我,我的本相就是如此。我之所以不跌倒,都是因为有祢是祢使我不失败,是祢补足我的缺欠。” 他这样认过之后,心里也就不觉得难过了。

他没有自责,他说:“当我失职的时候,我立刻承认说,这本是我常做的,只要祢一离开我,我就 永远不会尽职。”当他尽职的时候,他就感谢神,承认这是出于神的。

他知道自己的本性一無良善,做的不好的時候是自己的本性所致,做的好的時候是出於神。因此他沒有自責,自責的人是相信或指望靠自己可以做好。這樣的說法是否會讓人推卸責任呢?對他應該不會,他因為愛神所以願意去努力。我們通常過於強調人的責任,以至於要麼做好了驕傲,做的不好就自責。

他想得最清楚,一切的克己与制欲,都是没有用处的,唯有借着爱与神联合,借着“继续的爱神” 和“凡事都为神而做”,直接进到神的面前,才是制欲最短的路途。

一切的制欲,若无神的爱,甚至不能除去一个罪。我们应该深知,我们的罪能得著赦免,都是因为 耶稣基督的血,只要尽力尽心地爱他,神会将最大的恩典赐给罪魁,好彰显他的怜悯和慈爱。

克己和制慾是依靠自己,一定會失敗,可是我們卻常常在這樣的努力中,勞倫斯的辦法是接著愛與神聯合,阿門!

出于悟性的动作与出于意志的动作,是大不相同的。前者的用处很少,后者很大。我们唯一的事, 就是矢志爱神,以神为乐。

我的理解是出于悟性的動作指根據理解去做事,出于意志的動作是決定無論理解與否而去做的。今天我們做事太多地把理解放在第一位,合理的才去做,公平的才去做,以至於我們狡詐的心找到了太多的理由,有了太多的狡辯,卻不從愛神的意志去做事,神啊,求你饒恕!人不能憑自己做什麼,但人並不是一無責任,人能做的就是意志上的決定,以及意志力所帶來的行動。當初亞當和夏娃在意志上決定悖逆神,耶穌在意志上決定順服神,我們也要在意志上決定跟隨耶穌,神必定會賜給我們力量。我想意志力是可以操練的,勞倫斯就是操練自己的意志力去專心愛神,我們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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