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anuary 9, 2021

生命的糧和聖餐

 约翰福音 6:48-51 和合本

48 我就是生命的粮。 49 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 50 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 51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

耶穌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的糧,讓信靠祂的人可以永遠活著。這是天父的救贖計劃,也是耶穌降世的主要目的。

约翰福音 6:53-58 和合本

53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55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56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 57 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 58 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着,不像你们的祖宗吃过吗哪还是死了。”

若是沒有這一段話,48-51節會讓人理解耶穌是生命的糧僅是抽象或象徵意義,即祂的話語或道可以讓我們飽足,給我們永生。然而53-58節是對前面的解釋,這個生命的糧不僅有象徵意義,而且有具體的行動,因爲這裏耶穌具體的講怎樣吃這生命的糧,這生命的糧是什麽。我們要吃他的肉,喝他的血,這樣怪異的行爲如果只是象徵意義,完全不需要這樣的具體。當我們看到耶穌設立的聖餐就明白了:

哥林多前书 11:23-26 和合本

23 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 24 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舍”有古卷作“擘开”)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25 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26 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

這個“吃我肉、喝我血”的行動就是聖餐。這個行動不僅是爲了記念耶穌,而且是與住聯合。因爲耶穌說這樣的行動是我們“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這樣的行動可以使我們因為耶穌的救贖、大能和使命而活著,當我們持續吃這糧時,我們就永遠活著,因爲我們可以因此與永活的主相聯合。這是不是就是那生命樹的果子呢?生命樹的果子不是吃了一次就可以長生不老,而是要持續地吃,這也許是爲什麽神當年將亞當夏娃趕出伊甸園,使他們不可以不停地吃那生命樹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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